管理人员应有的认知 那就是员工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私事待处理以及家族中发生的无论婚、丧、喜、庆、或返回老家探望长辈、需要请假处理。身体偶感不适,需要看医生诊治、或在家休养总之难免会请假一回的。因此在企业方或生产方,需要制定一套周全的补位措施来防范措手不及之损失,以及因而导致无法如期交货带来之被客户索赔、甚至需要空运出口之厄远。
补位措施的订定
1、设立代理人制度
生产企业内対干部或职员请假均设置有代理人制度,一旦有人事前请短期的假
就开始启动代理人机制,请假单内看不到代理人签名之状况下,通常是不会准假的,单位领导要准假就得先追踪第一顺位代理人为何无签字之原因。除非单位领导自己愿负起第二顺位职务之代理人之担待责任,同时应対请假期间发生之重要事项有所担待、協调、连糸並即时做处理避免导致因延误而使企业蒙受损失。连累到本身因而受到相当程度之惩处。
2、代理人之顺位规划
请假代理人制度中之第一顺位
第一顺位代理人通常是平辈之人员例如第一组组长与第二组组长互为第一顺位代理人,平时就己相互了解组长之职责及生产产品之技术与管理。
在管理层同为职员平时就己训练过相互业务之支援演练及熟悉重点项目即可,遇有急迫性或时效性的事项应列表出来告知相关处理要点或急待连络、或接洽、或参与会议之代理业务、必要时得请领导支援或指示处理。
第二顺位代理人
则是上级单位主管。本身既是请假人之上司理应熟悉属下之工作职责及内容、处理急迫性及时效性之工作可视其他同仁之工作情况而臨时交派分配工作给相关人员協助处理完成,並監控到位自身再忙碌不堪亦应抽身查看处理,以示対代理人之应负责任做表率。
第三顺位代理人
是请假人员之属下或资深人员来代理。例如组长助理或全能工人员因为这类人或多或少対生产有相当之了解只不過某些方面有不足之处而己,视情况可以向上级汇报並请示如何处理之,上级单位领导还抽空来了解並适时给予指示、協助完成使命才行。
3、現场员工之补位
対于现场生产之员工而言,雖然没必要设置代理人制度,但防范措施必然是不可或缺的。